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医院介绍

首页 > 科研教学 > 医院介绍

2021年郴州市中医医院 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4-16

郴州市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共郴州市中医医院委员会印发〈郴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郴中医院党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郴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郴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czszyyy.com)。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90年4月26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4)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郴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505。

4.笔试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4月29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30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组织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1年郴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⑴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⑶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

1.笔试科目。

(1)信息科岗位笔试科目为计算机应用、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应用。

(2)其他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郴州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中医医院健康体检科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提出拟聘意见,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郴州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5.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郴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0735-2287050,郴州市中医医院门诊楼505办公室(青年大道503号)。

 

 

 

郴州市中医医院

2021年4月15日